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补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31    来源: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补贴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补贴的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提升粮食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浙农种发〔2020〕4号)和《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为了完成我区粮食播种面积31.5万亩和粮食总产2.88亿斤的任务,现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与保护,增加粮食生产补贴

  粮食生产功能区稻麦复种(包括水稻、大小麦)50亩以上的规模种粮大户,除享受省、市规模种粮补贴外,按实际种植稻麦的面积每亩每季再增加补贴40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外种粮大户参照执行。各镇要制定相应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建立辖区内粮食生产功能区田长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地块,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机制,并树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苗木和挖塘养殖水产等。完善对村耕保奖励办法,奖励资金与村流转备案管理情况挂钩,要求不低于30%的奖励资金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流出承包地农户的租金补贴。

  二、切实巩固秸秆禁烧成果,鼓励稻麦秸秆还田综合利用

  对由村统一组织管理,整村组织对散户秸秆实行机械翻耕还田的村,根据散户稻麦复种面积,给予每亩80元的补贴。其中区财政补贴40元,镇财政补贴40元。

  三、加大旱粮种植补贴力度,增加旱粮生产示范奖励补助

  旱粮作物成片种植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主体,享受耕地地力补贴。对一季旱粮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主体,享受规模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补贴。对在“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50亩以上的主体,享受每亩120元的规模种粮补贴。全区25个旱粮生产示范村,区财政给予共计50万元经费,按照旱粮种植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上一条: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洲区2020年产业提振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嘉兴市秀洲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 沪ICP备2023002757号